第699章 朝鲜恭服,限权
既然是务实,自然也就是首鼠两端。等到黄立率明军崛起,屡战屡胜,特别是光复江南后,朝鲜王室的态度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因为朝鲜反清派声势大涨,显宗也不得不作出姿态。但也只是在表面上敷衍,并不敢有实际行动。
甚至,还以灵慎君李滢为陈慰使,出使清朝,以打消满清的疑虑。
直到明军进袭辽东,并在辽南击败清军,占稳了脚跟。显宗才意识到满清可能大势已去,该是重新选择的时候了。
可惜,想要振作武备,无论是财力,还是时间,都来不及了。显宗也只好在粮草物资上,给予辽东明军以帮助。
等到鞑虏狼狈退出关内,显宗就更加确定,便又派了使者,送上金银财宝,要重回大明藩属。
黄立对此倒是乐见其成,朝鲜从来不是威胁,首鼠两端也是实力在那摆着,根本不是后金或满清的对手。
但黄立也是有所保留,并没有把全部好处都给朝鲜。仁祖反正在大明的官方结论,可以更改。可要得到大明的正式册封,却还要朝鲜继续表现。
毕竟,孝宗、显宗都是接受了满清的册封,这本身就是污点。想要洗刷,总不能太过容易。
朝鲜百姓的穷困,一半是因为地理因素,一半则是因为封建制度和权贵官吏的贪婪。
黄立不想管朝鲜的王室更迭,但对于朝鲜的人口,却是相当关注。
离辽东这么近,劳务输出也好,以后归化也罢,对于东北的开发经营,都大有好处。
显然,拖延册封给显宗带来了压力。为了标榜正统,满清完蛋,那只有新兴的大明才有这个权利。
世子入朝,也是仿效满清的例子,相当于质子,表示出异乎平常的恭顺。
“劳务输出,朝鲜答应得还算痛快,但数量还是太少,明年至少要增加三倍。”黄立对于质子没有兴趣,他只想着实际的好处。
二十多万朝鲜人,能垦荒多少田地,建州差不多一年就能经营起来,还能为辽东增加很多赋税收入。
张默对于劳力输出这个新名词已经有了足够的了解,对于从朝鲜调取劳力还是比较认可。
如果换成其他国家,张默恐怕就不会赞成。朝鲜嘛,大明传统上的藩属,不会造成威胁。
“世子入朝嘛,暂时不予准许。只说待国都确定后,再行商谈。”黄立认为再拖延下去,对大明有利,少不得朝鲜会答应更多的条件。
除了劳务输出,还有济州岛、釜山港口的租借。如果是劳务输出,还要确定一个数量,一个时间,比如一年多少人,几年为限。
张默表示赞同,开口说道:“朝鲜虽是迫于形势而投降满清,但错就是错了,不说惩诫,也要将功补过。”
黄立露出欣慰的笑容,手下的官吏好象跟自己学坏了。儒家的宽和大度、以德报怨少了,讲求实利、睚眦必报的多了。
这样才对,涉及到国家利益,什么仁义道德都靠边去。
黄立又继续看着节略,心情挺好。这节略简单概述,比读奏疏还要省事。重要与否,一眼便能看出。
虽然没有了司礼监的批红,但之前的秘书处,现在的南书房,都有类似的功能。
只不过,南书房没有那么大的权力,能与内阁相抗衡,只是相当于皇帝的近臣或秘书。
自唐代起,翰林学士成为皇帝身边的秘书和顾问,直接参与国家机要事务,因此获得了“内相”的尊称。
到了明清时期,尽管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官职也被称为翰林学士,但它们与唐宋时期的地位和职责已经有所不同。
而黄立重兴的大明,没有了翰林学士,秘书和顾问也没有太高的品级,尽管他们应该是皇帝非常信任的一群人。
如果不断提高南书房的权利,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也许会出现类似清朝的军机处的机构。
所谓的军机处,是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但又总揽军、政大权,是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
在黄立看来,既然有向责任内阁发展的趋势,就不必再集权。除非内阁脱离掌控,向他发起挑战。
显然,只要皇帝的无上权力不被削弱,依然是金口玉言、出口成宪,那这种可能就几乎没有。
乾纲独断、大权在握固然是让人沉迷,但黄立却还保持着清醒。现在当然是不必限制,以妨碍他大展宏图。
但以后呢,他的子孙肯定不会是穿越者,不会有他那么高瞻远瞩的眼光,抓住时机的敏锐。
其实,对于皇帝来说,能力还是次要的,最主要是知人善任。有得力的文臣武将,哪里会用他事必躬亲?
但有的人就是没有自知之明,不知道自己不行,老觉得自己比谁都行。做错了,还不自省,老是委过于人,崇祯就是一例。
正因为如此,他是越勤政,大明亡得是越快。如果说他是满清潜伏在大明的谍子,都不冤枉。
所以,皇帝能够认清自己的职责,知道自己的能力,不说是一代明君,也不会做出太多的错事。
正因为如此,一般的开国之君会选比较稳重谨慎的接班人。也就是所谓的守成之君。
不要求文治武功胜过先祖,能把先祖打下的基业守住,就算是合格了。
黄立想得很多,也有了大致的计划。
别的限制还罢了,但生杀大权一定要由刑部负责,督察院、大理寺复核监督,不能由皇帝一言而决。
除此之外,黄立更注重的是在法律上削减似是而非的罪名,不给后边的皇帝乱发挥的余地。
比如“心怀怨愤”,就很扯淡,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意思。
人家心里想什么,你都能知道?再说,只是心里想还不行嘛,又没付诸行动。
不仅是要约束以后的皇帝,黄立现在连自己也在克制,不以好恶定人罪名,不以无名而降罪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