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步骑激战
简单地说,就是死战到底。有马就用骑射,或是纵马冲撞敌阵;没马就步战,或用弓箭,或用刀枪。
甚至于,阿汉布禄都不用传统的楯车。那样速度太慢,会给明军发挥火炮威力的机会。
“明军的步兵已经不畏骑兵,如此勇气,倒是令人钦佩。”阿汉布禄看着明军的战阵,暗自心惊。
但此时已经不是犹豫的时候,明军大队正在赶来。
他要尽快击败当面之敌,使其狼狈溃退,并影响其后的明军,最好是形成兵败如山倒的局面。
熟悉的感觉又回到了江度芳的身上,对他而言,战斗似乎成为了一种固定的工作,如果空闲时间长了,反而有点不自在。
铿锵的脚步声在耳边响着,前后左右涌动着他的战友,他的袍泽,甚至是并肩作战的兄弟。
枪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密集,前方的战阵已经与鞑虏交火,能看见阵阵升腾的白烟。
“检查弹药,前排挺刺刀,准备战斗。”军官大声下着命令,炮兵推着轻型佛郎机,带着护板的喷火车更是有数名壮健的士兵又搬又推。
江度芳握紧了手里的枪,这让他感到踏实和放心。没错,这已经是他的第二生命,最忠实可靠的伙计。
在战阵的侧后方,一群骑兵已经下马,支起了十几架火箭发射器,调整着方向和仰角,装填着火箭弹。
在野战炮不能及时跟进的情况下,便携的火箭弹便承担了远程的轰击。
尽管准头欠佳,但数量能够弥补缺陷。火焰和爆炸,对于鞑虏的战马,有很厉害的惊吓作用。
“冲,杀啊!”鞑虏嚎叫着,纵马疾奔,向着明军的小战阵冲锋而去。
蹄声如雷,大地都在颤动,从天空俯瞰下去,奔驰的骑兵如同浪潮汹涌卷来。而明军的战阵,就象一座座礁石,或者是孤岛。
明军的火枪响了起来,在最大的射程进行拦阻射击。
历史上的米尼枪全重4.8公斤,每颗子弹重32.4克,杀伤距离可达九百多米,数百米还能够保证精确命中。
但黄立认为是夸张了,或者是现在的制造工艺还不够精良,明军制式的线膛枪的杀伤距离只有四五百米。
而在一两百米能精确命中的士兵也是少之又少,绝对能算是上是天赋异禀的狙击高手。
即便是四五百米的杀伤距离,对于鞑虏来说,也是威力巨大,完全压制了他们的弓箭和鸟铳。
而且骑兵不能身着重甲,战马更没有防护,只要打伤,骑兵就没有了速度和冲击的优势。
当先的四个小战阵,如同四只小怪兽,喷吐着烟火,把一排排的铅弹射向驰奔而来的鞑虏骑兵。
人仰马翻、喊叫嘶鸣,不断有骑兵落马,不断有战马伤毙倒地,这给后面的骑兵带来了不少阻碍。
在接近当先的战阵约有三四百米的距离,在四个战阵之间,稍落后百米的三个战阵也加入了火枪的射击。
错落排列的战阵弹性更强,还更容易形成交叉火力,战阵之间也能互相支援。这是明军早就练好的阵势,但作战的时候却不多。
很简单,鞑虏也很少采取这种大规模的骑兵冲阵。明军的步兵对阵少量骑兵,往往以车炮为先,便能够击退鞑虏。
此次鞑虏的主动迎战,对于明军来说,也是可以采取别的战法。比如等兵力再雄厚一些,火炮全部到位,再以炮火开路推过去。
但作为前锋的武自强的一镇人马,从南打到北,相当地精锐。而且,时间也相当宝贵,最后是趁关内鞑虏援军未到,便光复辽沈。
所以,武自强采取了硬碰硬的战斗。何况,还有骑兵团在后支援,随时能够冲杀而出,与鞑虏接战。
殷禄吉操纵着战马,险而又险地避开了前面被打翻的骑兵,手持弓箭,已经做好了开弓放箭的准备。
在他的视线中,一团团的白烟闪现又升起,无数枪口迸射着火光,枪声如爆豆般持续不断。
又是一声嘶鸣,他旁边的战马暴跳而起,一股鲜血从马身上喷溅而出。马背上的骑兵被甩了出去,但却毫无反应,他也中弹了。
殷禄吉把身子又伏低了一些,马速更快,他都能看清敌人的身影和动作。
前面的骑兵越来越少,越来越稀疏,殷禄吉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冲到了最前面。
快了,快了!他的手臂开始蓄力,准备拉开弓,向着敌人连续射击。射箭的动作,他娴熟无比,看距离,能够连发三五箭。
轰,轰!连续两声轰鸣,浓重的白烟升腾而起,无数霰…弹迎面激射,鞑虏骑兵几乎是倒下了一大片。
殷禄吉也摔下了战马,人却奇迹般地没受伤,但滚爬间,弓箭都脱手而出。
他晕头胀脑地爬起,抽出了腰刀,和其他没有战马的同伴一起,嚎叫着继续向前冲。
弹雨依旧,炮兵以最快的速度更换子铳,佛朗机的高射速发挥了作用,连续的轰击使得明军战阵前尸体和伤兵枕籍,极大的影响了后续骑兵的突进。
箭矢还是射了过来,明军也在付出死伤,但火枪的射击还是一轮接一轮,铅弹在人和马身上迸射出一朵朵血花。
殷禄吉停止了吼叫,一颗铅弹击中了他的胸口,巨大的冲击力将他撞得倒飞摔倒。
天空中弥漫着烟雾,殷禄吉大张着嘴巴,鲜血不断涌出,淹没了他的声音,也带走了他的精神和力气。
凭着人海攻势,鞑虏骑兵终于冲到了弓箭的射程,双方的对射残酷而血腥。
更有鞑虏骑兵放箭之后继续冲锋,想用战马冲撞明军的战阵。一旦步兵战阵被冲开,骑兵的优势便能充分发挥。
佛朗机炮打光了六枚子铳,一直沉默的喷火车却突然发威。
一条火龙横扫而过,冲到十几米内鞑虏猝不及防,变成了一个个火人,发出不似人声的惨嚎,跌跌撞撞、东倒西歪地倒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