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晨风吹拂过头顶,树叶沙沙的摇响。

 蒋思安声音清澈动听,一如她多年舞蹈学习沈积下来的气质一般。

 “那还是高一的时候,我练舞耗费许多时间,文化课成绩很一般,所以中午吃过午饭后都在学校图书馆自习,因为那比教室里安静,有一天,我在书架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黑色的笔记本。”

 蒋思安觉得这应该是有人在找书的时候遗落在那里的,首页上没有写名字,於是她就翻了翻内页想看看有没有班级的信息之类的东西,结果发现里面大多数都是简谱歌词一类的东西。

 青州一中有艺术班,很多学舞蹈丶声乐丶美术的艺术生,蒋思安以为这是哪个学声乐的学生的课堂笔记,就把本子交给了图书馆前台。

 后来,快上课的时候,她借了两本书正在前台办手续,正好看见程怀逸匆忙走进来。

 那个时候,虽然还有高年级学长们的光辉在前,但是程怀逸已经在学校很有名了,蒋思安下意识的留心他,发现他去了书架那边一趟很快又走回来,到前台询问有没有人捡到了一个黑色笔记本。

 那个时候她的借书手续刚好办完,已经走到图书馆门口,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看。

 她依稀听到了程怀逸和前台老师的对话,这才知道,自己捡的那个本子是他的。

 “程怀逸是理科学霸,学校里也没听说过他爱唱歌或者玩乐器,倒是胡悦总是喜欢上台表演节目,可是后来在学校我碰见过好几次程怀逸用那个本子,加上胡悦说自己表演唱的歌是原创,种种细节加起来吧,我就确定,是程怀逸在写歌,而且这是一个秘密。全校都不知道他这个秘密,但他也不知道,有一个蒋思安无意中分享了他的这个秘密。”

 “那你为什么现在告诉我?”安明月问。

 蒋思安抿了一下嘴唇:“因为我爸爸和程怀逸的爸爸是同事,在他的隔壁办公室,层级上算是程叔叔的下属,就算这么普通不算亲近的关系,我爸爸都听说过他们父子总是吵架的传闻,我爸爸还说,程叔叔性格执拗古板,他的儿子连在家里放把吉他都能被他痛骂玩物丧志,所以我想如果发现他写歌的话,恐怕更严重吧。”

 蒋思安推测的很对,程怀逸和他父亲之间,隔阂似乎越来越严重了,安明月点了点头:

 “可是外人想插手帮忙也是有心无力。”

 蒋思安笑了笑:“我来找你说这些,就是想说,我觉得,或许你能帮到他一些,他对你是不一样的,排练舞蹈那个时候我就看出来了,陈纭纭不是还开玩笑来着,因为有我爸爸这边的关系,所以如果你有想到什么办法,需要我帮忙的话,随时告诉我。”

 第一遍上课铃声响起,蒋思安向远处望了望:“上课了,走吧。”

 上楼一路无话,在楼梯口分开的时候,安明月回头看了一眼蒋思安的背影。

 练舞蹈的女孩子,身姿挺拔优雅,像骄傲的白天鹅。

 她从头到尾没有问,蒋思安为什么那么关注程怀逸,为什么知道他离家出走之后急着来帮忙。

 有些女孩有自己的骄傲,如果她不想挑破自己的心思,那就应该被得体的看待,被尊重的隐藏。

 晚上放学的时候,安明月肩膀被拍了一下,这回她没有上当,直接往反方向抓,抓住了恶作剧之人的衣角。

 程怀逸挑起一边嘴角:“呦,学聪明了嘛。”

 “吃一堑长一智。”安明月扬眉。

 “晚上吃什么?”程怀逸问。

 “你重金买了那么多水果,吃水果呗。”安明月偷笑。

 “你是猴子吗?我要吃人类的晚餐。”程怀逸皱眉抗议。

 走到校门口,安明月头也不回:“老规矩,我走南门,你走东门。”

 等了半天却没有得到程怀逸的回答。

 她这才回头,看见程怀逸站在原地,目光落在马路对面的某一处,表情凝重。

 她听见他对自己说:“今天恐怕不能跟你一起吃饭了。”

 安明月看向程怀逸所看的地方,发现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的吉普车。

 车窗都贴了黑色反光膜,从外面完全看不见里面的人。

 全黑的方形车身,乌沈沈的,它停在对面,无端的有种压抑感。

 程怀逸显然知道车里是谁,他拎着书包,径直朝那辆车走了过去。

 随着他的走近,那辆车的驾驶位车门开了,下来一位气质及其端直刚正的中年人。

 程天铭低沈的嗓音冷冷的哼了一声:

 “我以为你和傅宁芝走了呢,倒还知道来上学。”

 “上车说吧。”

 程怀逸直接绕过车头,拉开副驾驶的门,上了车。

 安明月在校门口,看着程怀逸上了车。

 程怀逸和程天铭是长的很像的,虽然程怀逸脸上的线条更柔和清秀,偏向傅宁芝一些,但是那宽肩膀,长腿,身高都和程天铭像覆制粘贴一样。

 程怀逸坐在副驾驶,看了一眼父亲,发现他有些苍老了。

 头发根有隐约花白的颜色,眉心拧成解不开的纹路。

 外人看起来会觉得他永远冷冰冰的,其实,在程怀逸还提时代那些很久远的记忆里,程天铭也是经常笑的,会带着他打篮球,然后假装防不住他,抱起他来灌篮。

 后来,从他与傅宁芝频繁的吵架开始,这样的记忆就越来越少了,以至於每次想起父亲,程怀逸都首先想到他的沈默寡言和低沈愠怒的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