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841章
回到县里,王成立刻组织政法部门所有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了个会。
第475章
会上,他强调,“我们一定要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了!这是第一点;因为我分管政法和人事,关于“政务公开”,这是理所当然的原则。我已经向王道来书记和县长都汇报了,由他们去组织相关的检察。我现在要讲一讲县城内的执法问题——我小时候,因为有家里亲戚在公安系统上班,还有好几个。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们对待很多老百姓很畏惧的问题时,看法是云淡风轻的!这或许是职业习惯,和不同的身份的警察聊天,对一个共同问题所得到的结论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法。”
说完,王成又强调,“我要求全县所有政法部门必须参加县里组织的执法考试,执法考试没有及格的?要组织在一起学习,如果仍然没有及格?那么对其工资绩效进行处罚、还有年终评比的进行处罚。执法部门首先就要懂法,不懂法?那怎么执法?更何况现在有一些大家习以为常的习惯——在执法过程中形成了一些不好习惯,俨然已经成为了当地的比法条效力还高的陋习。”
“久而久之,其实就是用不法行为去维持合法,这本身就是一种不法。我不需要大家对法律要多精通!但至少要懂基本原则。前些年,泰吉县有一起这样的例子:有些律师来这边办理会见,因为得罪了某个领导,便不安排会见!有什么权力如此呢?会见,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只要是不是特殊情况,符合相关程序,就得安排?如果不安排?好像显得很威严?但这种用不法行为去维护看似合法的目的,本身就是非法的。所以,执法时首先得保证程序合法,至于结果合不合法?那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但程序合法是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