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有啦,以后我就当良爷的伴郎吧。
等我炫完三根烤串,才想起来旁边还晾着一碗肉汤,伸手去摸,却摸了个空,小眼睛眨了眨,朝旁边看去,却发现肉汤不见了!!!
卧槽,难道是被哪只野猫叼走了?
眼神却不经意一瞥,看见了那个男人举起我的木碗喝着肉汤。
我可没有做好把碗搭进去的准备,要不然我也不可能做个叶勺子,不知道是因为他受伤了让我胆子肥了,还是我对这个碗的感情太深,我一时没忍住喊了出来。
“喵的,这是我的碗!要喝肉汤好歹用勺子舀,你用了,我用什么?”
听到我的喊话,男人喝汤的动作只是慢了一点,随后大口喝完,那双一直让我关注的眼睛,透露出一种蛮横的感觉。
哟呵,都被打成这样了,还想当爷?
“算了算了,碗送你了,我叫石兴,江湖人称舌头,你混哪个道上的?”
我语气恶劣的询问着面前这个让我有些难受的男人,但在良看来我的恶劣语气更像是调趣。
“良。”
“单个名字还挺罕见的。瞧你这打扮,逃荒来的吧。”
良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我的猜测,一个劫匪一个逃荒的人组成一个队,还真是像以前小时候看的戏剧。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俩有一搭没一搭的逼逼了许多,嫌吃烤肉不过瘾,我还去挖了点野根子。
烤肉拌着野根子,让我俩聊天的欲望高了不少,从他的口中,我得知了许多关于京城的事情,尤其是那京城天降陨石,让我听的啧啧称奇。
在聊天的途中,他还示意我搬来一些东西,挡住篝火,他不太喜欢火焰,因为这会让他回忆到当时的恐怖场景,让他特别讨厌。
看着那双眼睛一直谨慎的我也不知怎么的就同意了。
天色渐晚,我提出和他轮流守夜度过今晚,毕竟现在他的伤势也不适合带回家。
良没有拒绝痛快的答应了,这是我第一次愿意把我的后背交给单独一个人,或许是那双眼睛,又或许是现实所迫吧,总之我就是睡着了。
等我被他叫醒的时候,已是凌晨。
迷糊的揉揉眼睛,如以前的习惯那般,我随意挑了一棵大树靠着,良就在我前面,睡在我睡过的草席上,还抢了我之前淘到的破麻被。
算了,我也不是什么计较的人,天气刚好冷,他也怕我干脆就给他盖吧,我可不想让我的小弟受伤。
一个人守夜可是很无聊,平时可以吹牛打混的老牛和老张已经被我超度,现在我只能靠回忆来度过这段时间。
想着想着,目光投向良的脸庞。
脑海中忽地闪过一个念头,鬼使神差地就坐到了良旁边,伸手抚摸着他的毛发,像是在摸一头孤独的野狼。
“和我还真像呢……良和狼怎么想都不太搭边,不杀老幼妇孺倒是挺有趣的,只是杀了那些人的顶梁柱和杀了人全家又有什么区别呢?
罢了,也比亲手动手来的好,比我们这些恶狼好多了。
现在这世道不杀人,已经活不下去了,像他这样的真是容易被人欺负啊,以后还得靠我这个大哥多说点情,多说点好话,让他跟着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