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菊东篱南 作品

第二百零二章 正经人,谁用这种东西

 “人家是谁不重要,我就是想买哥哥的那首歌。”

 电话里的司聆说道。

 正在享受服务的李高面色僵硬了一下,如果不是电话里的女人声音太好听,他直接就得把电话给挂了。

 “不好意思了美女,那首歌不卖。”

 “可是人家想听嘛,江城的歌已经火爆全网了,但我还是觉得哥哥的原唱更好听。”

 “你真是这么觉得的?”

 让李高卖歌是不可能的,但是听到美女的夸奖,李高很上头。

 司聆说道:“当然是真的,我就想买回来自己听,反正我也不会唱歌。”

 “你买回去自己听?”李高提高了声音问道。

 司聆:“对呀。”

 “你确定吗?”

 “我当然确定!”

 “这......卖给你也可以,但你要跟我签协议,这首歌你只允许自己听,不能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李高思考过后说道。

 这首歌怎么来的?他非常清楚,就是抄袭江城的。

 所以这首歌如果不卖的话,不作为商业用途,虽然违法,但并不严重。

 可如果用作商业用途,那问题就大了,赔偿能赔死。

 而且再加上造谣和其他罪,问题就更大了。

 电话那头的司聆,马上答应:“当然可以签协议,难道哥哥还怕我骗你吗,我买回来就是自己听的!”

 …

 李高的歌被司聆买走了。

 下午便交易完成,司聆给李高打过去了钱。

 第二天江城带着从李高那里买来的歌,还有合同直接找到了李高。

 李高看到江城的时候,再加上他手里的合同,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因为他知道这是江城设的一个套。

 可就算知道是个套,他也没办法,毕竟他已经收了钱,而且上面还有他签的字、画的手印。

 最后李高只能屈服,问江城想怎么样。

 江城让他把被人收买造谣的事情捅出来,李高哭了。

 因为他造谣的事情也是签了协议的,抖出来要赔钱。

 当江城带来了律师,律师告诉他,违法的协议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也就是说他把事情捅出来,违反了之前的协议也没事。

 有了律师保证李高这才放心。

 他现在非常后悔,自己为什么当时就头脑发热,被那女的给蒙骗了。

 记得在此之前他发过誓,不论别人花多少钱买他的歌,他都不卖。

 现在事情败露,李高,只能如实交代。

 很快事情便曝光在了网上,本来这件事情已经淡化了,因为大家都相信了江城的实力,不需要靠抄袭。

 但毕竟事情没有定论,所以私底下还是有不少的流言。

 但现在当事人出来澄清,说是他造谣的,事情水落石出。

 加上韩小熏的事情也迎来了反转。

 这一档节目里面的两个话题人物再次上了热搜。

 接着被网友挖出来的事情越来越多。

 有人发现联系李高让他造谣的人,和联系马泽科的人是同一个!

 于是一场阴谋论被人挖出来!

 接着就有人曝光出来,联系这两个的那个人是黄正明公司的!

 网友的力量是强大的,要知道网友里面什么人都有,不排除黄正明公司内部的自己人。

 所以很快事情就被挖了个底朝天,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背后的一切都是黄正明搞的鬼。

 “这样的垃圾公司必须让他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