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警告函
3:未经我司同意,不许发送任何属于我司知识产权的作品。(侵权必究)
3:立即支付施工图未支付款项。
如任何人对以上内容有疑议,我司定将带齐证据与此人当场或庭对证。
此致。
警告函解读:
该警告函由固桓设计公司发给厦门某国企,针对双方在合作中的分歧和问题提出正式抗议,并要求对方采取措施纠正错误。以下是对这封警告函的详细解读:
合作背景与矛盾:
固桓设计与厦门国企曾合作完成多个高端项目。但由于理念上的不合,双方出现严重矛盾,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进行。
质疑国企的经营理念:
固桓设计指出,国企应当作为市场引领者,树立良好榜样,而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采用低成本材料,并压迫设计公司降低标准,这与固桓设计的价值观不符。
知识产权被侵犯:
固桓设计指控厦门国企非法使用其知识产权作品进行宣传,甚至篡改其水印logo,构成侵权。
抄袭问题:
固桓设计发现厦门国企有抄袭其设计方案的行为,强调今后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抄袭出现。
款项支付问题:
尽管固桓设计按时完成了工作,但厦门国企尚未支付相应的款项,而其他供应商却得到了及时结算。
提出的要求:
删除所有属于固桓设计的知识产权文件。
停止任何形式的抄袭行为,不再提供优惠配合。
未经同意不得使用固桓设计的知识产权作品。
立即支付未结清的款项。
后果说明:
如厦门国企不同意这些要求,固桓设计准备当场或法庭上展示证据对质。
事件结果:
警告函发出后,厦门国企改正了错误,项目质量得到提升,高寒获得了应得的款项。高寒认为,虽然国企的员工表现不佳,但领导层能够采纳意见,显示出宽广的视野和格局。
总结:
这封警告函是固桓设计为了扞卫自身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以及推动健康合作关系所采取的行动。它不仅揭示了双方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对国有企业职业操守和市场行为的一次严肃质疑。最终,通过沟通和正式途径解决问题,体现了法治精神和市场经济原则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