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五色笔
常山不仅有赵子龙,还有颜杲卿,颜杲卿是颜真卿的族兄。
文天祥《正气歌》有句:“为张睢阳(张巡)齿,为颜常山舌。 ”这里的“颜常山舌”讲的就是颜杲卿。
颜杲卿初任范阳户曹参军,曾是安禄山的部下。安史之乱爆发的时候,颜杲卿和儿子颜季明第一个奋起抗击,死守常山。叛军破城,颜杲卿父子至死不降,颜杲卿一直到死都瞋目怒骂安禄山。被誉为“天下第二行书”的颜真卿《祭侄文稿》追祭的正是从侄颜季明。
不过现在的颜杲卿已经不会死了,攻破常山的是史思明,史思明已经被张哲翰打跑了。
“咚~咚!”,“咚~咚!”,“咚~咚!”。
三辕马车进常山郡的时候,城里更鼓一慢一快,连打了三次。
落更,晚上七点。
城外遍布军帐,驻扎了至少五千兵马,军旗上并不是“颜”字而是“李”字。
沈腾以哥舒翰掌记高适的身份去了中军大帐,打听到这是安禄山派来监视颜杲卿的部队,主将李钦凑和高邈正在城中议事。
历史上李钦凑和高邈是被颜杲卿杀的,但那是在安史之乱爆发之后。张哲翰此行,就是要提前剪除安禄山的羽翼,让他反无可反。
三辕马车在夜色中进了常山城,径直驶向郡守府。
“师父,前面有马队!”王力弘叫道。
“下车!”张哲翰简短下令。
五人下车,在街心摆出一三一的菱形战斗队形,最前面是张哲翰,最后面是绫濑遥,中间是余下三人,舒琪居中。
“嗒嗒嗒嗒”。
马的铁掌磕在石板上的声音,一百多匹马,一百多个骑兵,护卫着两员大将。
马队突然停了下来,前面出现了五个人,挡住了去路。为首一人,衣袂飘飘,赫然是诗仙李白。
突厥人不认得诗仙,叫道:“前方何人,竟敢挡李将军的路!速速让开!”
一听是本家,李白不再啰嗦,亮银枪在空中划了一个圆,大喝一声:“裂!”
亮银枪,穹光裂!
一圈圈绚丽的光环,从敌军身上扫过,所过之处,人尽消弭。马匹乱跑,武器掉了一地,只剩下两员大将呆立其间,盔甲歪斜。
三柄匕首悬停于空,“噗噗噗”枪声响起,一大片铜钱漫天飞舞,覆向二将。
亮银枪一招大漠孤烟直取李钦凑,沈腾、王力弘、舒琪围攻高邈。
二将进城议事,没带长武器,只好拔出佩刀,舞出一片刀花,抵挡铜钱雨。
铜钱雨太多太碎,再怎么挡也不可能全挡住,一部分铜钱击打在盔甲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还有几枚透过刀花,噗噗嵌入肉中。
高邈瞬间倒下,除了脸上的三枚铜钱,要他命的是咽喉上的一个血洞。
大漠孤烟并没有刺中李钦凑,因为枪尖到的时候他已经往后倒去,并不是他使了铁板桥功夫,而是被一柄匕首击中头盔,当的一声把他往后撞翻,他脸上也嵌了一枚铜钱,鲜血直流。
亮银枪在空中迅速变招,改刺为劈,无招下砸。
“当!”
第一劈李钦凑举刀格挡,被生生劈落马下。
“当!当!当!”
亮银枪以枪作锤,连续下砸。
李钦凑闪无可闪,只好双手举刀勉力上挡。
地下是石板,坚硬如砧,李钦凑便被夹在了锤与砧之间,被劈砸得萎顿在地。
一根暗红色的七尺长绫自后面飘来,在空中舞出优美的姿态,悠然下卷,将李钦凑缠捆成个红色粽子。
一声娇叱:“壶中仙!”
一个三足铜壶飘在半空,壶盖自动打开,红光四射,高邈连人带刀被吸入其中,壶里传出一声饱嗝。
李钦凑被惊得目瞪口呆,看炼妖壶向他飘来,慌忙大叫:“别吃我!我投降!我是天行者!”
“什么破副本,那么多天行者!”
舒琪嘟囔一声,赶着炼妖壶就要去吃马和武器。
张哲翰把她叫住:“丫头,留下几套盔甲,还有那面军旗。”
王力弘走上前来,挥拳暴打“李钦凑”:“让你装!让你装!”
“李钦凑”被打得鼻青脸肿,叫道:“别打了,我这儿有宝物,都给你!”
王力弘停住殴打:“交出来!”
“李钦凑”艰难地扭头:“在我手上!”
王力弘掰开他的手掌,取过一件东西交给张哲翰:“师父,您看这是什么玩意,怎么都是问号?”
张哲翰一看差点乐出声来。
鱼符。
哥舒翰的另一半鱼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