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要抢银行,准备战斗!”张哲翰低喝。
小春初樱接过莫辛纳甘步枪,枪托抵肩。
张哲翰把脸一抹,变成了施瓦辛格的模样:“我下去试着混在客人中间,别着急行动。”
张哲翰明白,这是副本,杀劫匪救人什么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捕捉剧情信息。
小春初樱瞄着银行:“我会保护你的,万一需要我开枪,你就举起左手。”
那银行劫匪的眉心就会不会出现一个血洞?
有小春初樱这支步枪殿后,张哲翰很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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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和银行之间的碎石大街上,仍然是车水马龙。
在这个无法无天的小镇上,几乎每个男人都带着枪。
所以没有人注意比尔他们在干什么。
张哲翰横穿大街,向康顿银行走去。
那是两个中年牛仔的目标,遇不见比尔。
张哲翰心里又一次为自己的聪明才智点了一个赞。
银行里一切正常,没人知道随时会发生袭击。
比尔和牛仔们还没开始行动。
五个人蒙住脸,端枪站在银行门口,抬腕看表对时间,他们要在同一时间同时行动,再同时撤退。
这决不是见财起意,而是蓄谋已久,精心策划。
张哲翰抬头看了看银行锥形房顶的大本钟。
11:55。
他们的行动应该是5分钟之后,一般约时间都会约在整点。
张哲翰从劫匪身前从容走过,进了银行大厅。
横拉的铁拉门紧缩在大门两侧,挂着一条铁链,铁链上缀着一把大锁。
和张哲翰见过的银行相比,这个银行简直简陋到无以复加。
除了横拉门,几乎都是木质的东西。
柜台是木头的,桌子是木头的,椅子是木头的,连防盗栏杆也是木头的。
200平米左右的大厅被木质柜台前后隔开,柜台上方是比人还高的玻璃,玻璃下面开了4个小口。
柜台左边靠墙的地方有个半门,从里面开。
大厅里的客人大约有20多人,柜台后面的职员有十来个。
职员全是女的,穿着制服,大部分是30多岁的中年女人。
只有一个穿着西装的胖墩墩男人,50多岁,戴着金丝眼镜,叼着雪茄来回走动。
一名穿深黄色制服的保安,腰里挎着枪,在大厅里游荡。
那个胖墩墩的男人应该就是银行经理了,这家伙那么惹眼,会不会和剧情有关?
楼上可能是类似vip那样的大客户接待室,不知道上面有多少人。
现在上楼恐怕来不及了,时间快到了,再说也没必要。
张哲翰在角落的木头长凳上坐下,侧耳倾听。
当!当!当!……
银行圆锥形楼顶的大本钟骤然响起。
就在最后一响敲完的时候,两个劫匪冲了进来。
白毡帽和黑毡帽,端着温彻斯特步枪,凶神恶煞。
“砰!砰!砰!砰!”
四声枪响。
两枪在这边,两枪在隔壁银行。
“全都给我趴下!抢劫!”
女人尖叫,惊慌失措。
男人们下意识去拔枪。
砰砰!温彻斯特步枪再次响起。
两个男人中枪倒下,一个是保安,一个是年轻的牛仔。
砰!
二楼冲下来的一名拿着左轮手枪的男子,胸前泛开一朵血花,扑在楼梯的扶栏上。
“别动!趴下!我们不想杀人!”
“把枪都扔在地下!趴下!趴下!”
劫匪声嘶力竭,大吼。
张哲翰把道具左轮手枪扔在地上,很听话地趴在地上。
大厅里的男男女女终于不再反抗,全都趴在地上。
白毡帽牛仔快步上前,把地上的枪一一踢开。
黑毡帽冲向柜台,把一个帆布口袋从玻璃上方扔了进去。
“快!装满!”又开了一枪,击碎了一块玻璃。
银行女职员发出尖叫,全都抱着脑袋缩在桌子下面。
“别开枪!别开枪!”
胖墩墩的男人举着双手慢慢站起,眼镜歪斜,却很镇定。
踢了旁边一个女职员一脚:“照做!装钱!快!”
两名女职员哆哆嗦嗦站起身,颤抖着把柜台上的美元装进帆布袋里。
张哲翰从地上慢慢抬头,斜眼偷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