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叶滢哈哈大笑,对张潇涵道:“不要你照顾,让时序去养吧。”
 


    这句话当时只是一个玩笑,可谁也没想到后来真的会戏言成真。
 


    就好像小秋秋对第一个抱他的人有某种雏鸟情节一样,对商时序极具依赖、极其黏他。
 


    谭鹤屿和宣铭作为和商时序从小一起到大的朋友,自然是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这件事。
 


    可以说,商时序陪伴了小秋秋多少年,这些朋友同样看着叶珏秋一点一点长大。
 


    对方大多时候不闹不哭,见谁都笑,没有人不喜欢。
 


    谭鹤屿和宣铭家里都是有弟弟的人,时常被那些混世魔王气,于是也愈发的嫉妒商时序。
 


    小时候他们对叶珏秋进行过各种“引诱”想要拐走人,也曾花样百出的哄逗过。
 


    尽管这么多年没见,可叶珏秋还是有印象的。
 


    对于商时序现在身边的朋友还是只有这两个人,叶珏秋一点都不意外。
 


    商时序这人越长大心思越深,防备心也越重,于是能留下的也只有小时候就进入到他世界里的人。
 


    有时候叶珏秋都在想,如果不是自己小时候就和商时序认识,他和对方可能根本没有机会有多余的接触。
 


    一旁的谭鹤屿还开着玩笑:“都认识,有什么好介绍的。”
 


    商时序的手里拿着一个白玉瓷杯,声音淡淡:“介绍的不是人,是身份。”
 


    谭鹤屿笑了半天:“结婚了不起啊。”
 


    “嗯,了不起。”
 


    说着,商时序把菜单放在了一旁叶珏秋的面前。
 


    叶珏秋从过往的那些思绪中回过神来,听到这句话有些绷不住的脸红起来。
 


    商时序挑眉,手背贴了贴他有些热的脸颊。
 


    或许是因为叶珏秋在场,所以几人也没聊工作上的事,都是些比较日常的话题。
 


    商时序和宣铭的话都不多,大多都是谭鹤屿的声音。
 


    他是真的有些感叹:“我是真的没想到这么多年,你们居然还能以新的角色重新出现在对方的生活中。”
 


    叶珏秋没有说话,他也觉得有些难得。
 


    谭鹤屿似乎想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他笑道:“在青市的时候,他第一眼就认出你来了。”
 


    叶珏秋吃了一颗话梅排骨里面的话梅,里面的酸甜味都煮进了汤汁里,所以果肉的味道恰恰好,不会很酸。
 


    他也想到了那时候,醉酒后在风雪中想要抱对方不肯抱,撒娇好像也不顶用。
 


    回到了酒店后,也是非常无情的把他从身上扯了下来。
 


    有些冷漠。
 


    他将这话说了出来,谭鹤屿大笑:“他那时候觉得自己是你的大伯哥呢,要避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