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矢翊 作品

第 26 章 买肉

 见掌柜的态度好,郁离趁机向他询问:“掌柜,你知道县城哪里招人吗?我想在县城找个活儿干。”

 闻言,掌柜忍不住看她,表情略有些那啥。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来卖绣品时,找他询问县城有什么活计的,差点就以为她想在绣庄里找活干,趁机向他打探呢。

 不过他们绣庄干活的人是够的,不会再招人。

 就算要招人,也只招熟人,这是很多店铺的规矩,不会随便招陌生人,熟人用着才放心。

 掌柜倒没有因为她的贸然询问而生气,和气地问:“不知姑娘想找个什么活?”

 他很淡定,乡下姑娘进城找活干也没什么,看她的穿着打扮,便知道是穷苦人家,想要在县城里找个活计养家很正常。

 山平县是东南的边境之城,这边的风气开放,为生活奔波的女子不少,女人出门找活干的事十分常见。

 “都可以。”郁离说道,顺便提出自己的诉求,“我有力气,想干点力气活,不过钱不能太少。”

 像刺绣

 这种技术活,她是绝对干不了的。

 所以她的目标很明确,往力气活上找,只要是力气活,她都能干。

 掌柜:“……”

 一时间,掌柜也不知道说啥好。

 倒是一旁的店伙计噗的一声笑出来,很快又扭过头去,假装正在忙碌,心里却觉得这姑娘实在好笑。

 姑娘家找活干,一般都是找不用使太多力气的,反倒是她居然想找力气活。

 掌柜不太相信她说的力气大,盖因郁离这外表太有欺骗性,很难让人相信她的力气大,甚至以为她只是迫切地想找个活儿赚钱养家,有些逞强的意味。

 掌柜倒也体谅,只是一时间还真没什么主意。

 还是那句话,县城的很多活计都喜欢找熟人,掌柜是个体面人,所能想到的一些适合的工作,都是比较体面的,并不收外人,掌柜和郁离只是初识,没有好心到会帮她找一份适合的体面工作。

 郁离也不失望,见有客人进来了,不再打扰,将买好的东西放到背篓,离开了绣庄,在城里继续逛。

 县城卖的东西很多,大多都是郁离不认识的——应该是原主不认识,她没有记忆,自然也不认识,看得眼花缭乱。

 经过一家糕点店,闻到里面香甜的味道,她的脚步顿了顿,暗暗吞咽了口唾沫,然后继续走。

 虽然很想吃,但现在没工作,钱要先省着用。

 走了一个时辰,郁离对县城的印象是——好多好吃的,住在这里的人真是幸福啊。

 当然,前提是要有钱买到吃的才幸福。

 沿途走来,她发现县城里的穷人也不少,不是人人都能随心所欲地买吃的。

 郁离今儿带了银子出来,不过这银子是要用来买粮食的,不能随心所欲地花。

 这一刻,她心里徒然生起一股强烈想要赚钱的念头,赚很多很多的钱,希望能过上随心所欲买买买的日子。

 快到午时,郁离来县城的码头。

 县城的码头并不小,码头上停了很多货船,一群力夫正在忙碌地搬运货物,码头边上传来小摊贩的吆喝声,一片热闹喧嚣。

 太阳火辣辣的,码头上的人忙忙碌碌,汗流浃背,干的是辛苦的体力活。

 郁离往码头看了看,见码头附近有不少卖吃的,正好她也饿了,去了路边一家卖面食的小摊。

 店面不大,现在吃面的人还不算多。

 郁离坐到店里,要了两碗素面。

 一碗素面三文,肉丝面五文,贵了两文钱。

 倒不是她不想吃肉,还是那句话,没工作没收入,钱得省着点花。

 店里忙碌的是一对中年夫妻,见她点两碗素面,那身形有些胖的大娘笑着问:“妹子还有同伴要过来?”

 “不是。”郁离镇定地说,“是我自己要吃的。”

 大娘:“……”

 等素面端上来后,郁离吹了吹汤面,然后飞快地吃面。

 这面并不是精细白面,而是掺杂了豆面,呈黑褐色,吃进嘴里比较粗硬,还有些颗粒感

 。不过汤倒是不错,是骨头汤,应该还加了其他的东西一起熬煮,有一股格外鲜香的味道。

 好吃!

 郁离眉眼弯起,又吃到好吃的东西,让她的心情非常愉快。

 要说这个世界有什么让她喜欢的,就是有很多好吃的,都是纯天然的,没有怪味,怎么吃都不腻味。

 看她真的将两碗面给吃了,大娘还真是挺吃惊的,明明看着这么瘦,居然能吃这么多。

 他们家一碗面的份量不算少,一般人绝对能吃个饱腹,很少会要第二碗。

 郁离吃完面后,觉得两碗面只是垫个底,不过她没有再点。

 结账时,她趁机向大娘询问码头扛货的工作。

 大娘是个爽快的,以为她家里有男人想要,反正这些消息大伙儿都清楚。

 大娘说的和郁金说的没什么差别,想要在码头扛货,就去找管事。

 “你看坐在那边树荫下喝茶的,就是管事,他负责管理码头力夫的扛货生意,可以去找他,不过他抽取的佣金很高,听说有时候他若是心情不好,还会拿走大半的工钱,只给一小半……()?()”

 郁离皱眉,“没人管吗?()?()”

 这盘剥得也太厉害了吧?

 大娘撇了撇嘴,小声地说:“能?$?$??()?()”

 除非不想在县城干了。

 来这里干苦力活的,都是没背景的普通百姓,赚些辛苦钱,有多少就拿多少,当然除非管事真的做得太过分。

 这些管事也精明,都是踩着人的底线行事,不会真的让人过不下去,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习惯了。

 正说着,见有客人进店,大娘赶紧去招呼。

 郁离拿起背篓起身离开。

 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她去码头那边逛了逛,看着那些扛货的力夫,忙中有序,再看坐在树荫下乘凉喝茶的管事们,心里有些不得劲。

 郁离没有急着在码头找工作,决定再看看。

 接着她继续在城里逛,看到有卖饴糖的店,进去买了五块饴糖,共十文钱。

 这饴糖块不算大,居然按块来卖,由此可见这年头的糖有多昂贵,怪不得百姓都吃不起糖。原主的记忆里,也只有小时候吃过一次糖,那种甜让她记了很久很久。

 郁离对这个世界的了解都是基于原主的记忆,是以也不清楚这时代的制糖工艺很落后,糖是奢侈品,百姓大多吃不起。

 买完糖,又朝前走了一段路,拐过一条街,突然见路边有一家肉铺。

 肉!

 肉肉!

 郁离双眼发亮,想也不想地走过去。

 来到这个世界后,除了最初吃的腊肉饭和那两只鸡,她没怎么吃肉。

 傅家平时吃的也节俭,和很多乡下人一样,不怎么买肉,馋了就蒸鸡蛋或炒鸡蛋,最丰盛的是用猪油渣焖豆腐,加上自家做的大酱一起焖,喷香入味,郁离连饭都能多吃大半锅。

 猪油渣都这么好吃,肉肯定也好吃!

 郁离手头有二十两银子,就算买了粮,还是有钱的,买点肉吃不过分吧?

 过了中午,肉铺里已经没有多少肉,加上天气闷热,肉放久了容易坏,都是早早就卖出去,只有几根剔得干干净净的骨头随意丢在那里。

 郁离很失望,早知道来早点的。

 就在她盯着几根骨头发呆时,一道声音响起。

 “离娘?()?()”

 郁离抬头,看到从肉铺里走出来的屠老大,朝他颔首,继续盯着桌上的骨头。

 好想吃肉,要不骨头也买了吧?

 买回去可以熬汤什么的,放点海带、花生一起炖,也能沾点肉味儿……

 作者有话要说

 星期五上夹子,下章更新时间是星期五的晚上22:00以后。

 所以这章还是送红包吧,送100个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