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肝妈 作品

第 153 章 诸神之战(13)

 爱娥仰望着银色的机甲巨人,喟叹道:“是的,他给予人类的火种从未熄灭过。”

 嗯?

 阿萨思没想到,在爱娥提及的久远年代中,世界上曾出过一位伟大的神明,他叫“普罗米修斯”。

 他是被宙斯放逐的古神后裔,是人类的创造者和教父,更是无私无畏的守护神。

 他教导人类运用智慧,传授狩猎经验,学会符号交流,却从不向人类索取任何回报。不像宙斯,只是给了三瓜两枣,却要求人类的绝对服从,持续地供给信仰。

 理所当然的,普罗米修斯与宙斯不合,关系渐趋恶劣。

 当前者想为人类谋求更多的利益时,宙斯勃然大怒,并拒绝向人类提供生活的必需品——火。

 不料,普罗米修斯的胆子是真大,他公然违背神王的命令,从阿波罗的太阳车中盗取火种送给人类,不求任何回报,还一力担起了惩罚。

 爱娥:“宙斯将他困在高加索山上,每天派一只鹰啄食他的肝脏。”

 “他是神,肝脏缺失会很快恢复,所以他遭受的痛苦日复一日、无穷无尽,而人类无法抵达高加索山,只能看着他受尽折磨。”

 “直到有一天,迷雾笼罩了高加索山,而他消失了。”

 很快有流言传开,说普罗米修斯为人所救,从痛苦中得到了解脱。

 可他既然为人所救,为什么至今没有出现呢?以他的品性,不可能对人类放任不管,任由人类被诸神践踏。

 因此,对他获救的结局,爱娥始终心存疑惑,她更倾向于他已经被害了。

 而在她走过的漫长岁月里,这位神明的名字再也没被人提起,只有他留下的火种仍在照亮黑暗,生生不息。

 可她没料到,此时此刻,她竟会以这种出乎意料的方式与“普罗米修斯”相遇。

 时光仿佛倒回到很久以前,“普罗米修斯”再度为人类送来了火种——战火。而这一次,渺小的人类终于够到了神明的肩

膀,可以与他一起并肩作战了。

 “普罗米修斯回来了!”

 “火种!火种开始燃烧吧!为自由,为真理,为美德!”

 在阿萨思身后,是被人类簇拥的银色巨人。每一座新兴的城邦都愿意参与战斗,每一个饱受压迫的人都想挺起脊梁。

 人类不愿再臣服,他们彻底抛弃了旧神!

 这一刻,他们决定掌握自己的命运,而神明也在逐渐感知到,被他们圈养的“信徒”已经失控了。

 *

 半年。

 当帕索斯岛上最高大的一座宙斯像被推入大海,人类与神明之间的战争全面爆发。

 这一战来得那么猝不及防,可双方都像是筹备已久,只等一炸。

 一身黑的冥王·哈迪斯忽然从大海中窜出,化作十几只丑陋的带翼恶魔袭击了士兵,大肆收割生命。

 谁知,美杜莎一直蛰伏在这片海域,她自水中射出一箭命中恶魔,企图找到哈迪斯的本体,让他感受一下化为石像的痛苦。

 可哈迪斯溜得太快,她数次出击都未能得逞,还搭上了不少特制的箭矢。

 与此同时,漆黑一片的海底突然裂开赤红的缝隙,强有力的海底漩涡形成,往四周吸纳一切。

 一只巨无霸的爪子撕开了裂缝,一头堪比泰坦神的怪物从中冒出,在海底发出了恐怖的声波攻击。

 美杜莎认得出来,那是被封印的怪物·克拉肯。

 若是在陆地上,她不会惧它,甚至会主动凑上前去让克拉肯注视她的眼睛,化作一尊庞大的石像,那将是多么完美的胜利。

 可海底不行,绝对不行!

 漩涡浑浊,海草狂舞,淤泥与沙石蒙蔽了视线,而克拉肯的水性和体型都强她太多。在水流的吸附力下,她得拼尽全力自救,否则一旦被吸入放逐之地,想再爬出来就难了。

 只是,克拉肯似乎不是冲着士兵和她来的。

 辅一爬出深渊,克拉肯便催动着章鱼触手前行,朝巨龙所在的塞里福斯岛游去。而与克拉肯同行的还有冥王,摆明了是“来者不善”。

 待脱离漩涡的引力,美杜莎浮出海面,果断追着克拉肯而去。

 可她尚未游出多远,一把金色的三叉戟便从天而降,精准地贯穿了她的蛇尾,拉扯着她下坠,将她钉在了海底。

 美杜莎回首,看向高处模糊的人影,复仇的火焰在一瞬间燃烧。

 波塞冬!

 他化成灰她都记得,不可饶恕的罪人!

 她的蛇发因暴怒而乱舞,她发出嘶吼,奋力地拔出三叉戟,在四面八方游来的鲨鱼围剿中冲向海面,杀向她的噩梦……

 就在帕索斯岛之战爆发的那一刻,数百公里外的阿萨思似有所感,仰起头看向远方。

 乌云犹如瘟疫,正从远处翻滚而来。照在她身上的阳光变得阴冷,海上吹来的风也腥臭了三分。

 她能感觉到,海底有一头极其强大的掠食者在靠近。出于一种若有似无的吸引,她总觉得对方与噬星者存在一定的相似性,或是基因,或是能量,总之,它是一头可口的猎物。

 天空暗沉下来,大海隐隐有些脱离她的掌控,变得波涛汹涌。

 阿萨思发出低沉的龙吟,强势压制住海洋的躁动。可人类听不出龙语的含义,只以为巨龙在呼唤他们,便立刻遣出跑得最快的一人接近。

 殊不知,这正好省了阿萨思找人的时间。

 “巨龙神……”

 人类的话还未出口,就被阿萨思无情打断:“告诉爱娥和达娜厄,向奥林匹斯山进发。现在,马上,这是命令。”

 传信的人很聪明,都没多问一句“为什么”,拔腿就跑。

 而等机甲的身影消失在群山背后,城邦中的士兵也跟着启程,老弱病残则躲入森林避难。

 暴雨砸落,气压低沉,阿萨思周身散发着柔和的银光,犹如一座灯塔,“尽职尽责”地为找茬者指明方向。

 来吧,她已经半年没吃到“神明结晶”,也快两个月没吃到一顿大肉主食了。

 如果与人类站在一起能让神明缩短“投喂”的时间,她是不介意与人类统一战线的。

 果然,弱者的反抗比强者的压迫更令神明难受。人类不过是供奉了她半年,他们就受不了了,还送来了一头史无前例的“泰坦”。

 对,泰坦,这头从海中升起半个身躯的巨兽是一头泰坦。

 它

有着铅灰色的皮肤,头肩相连的粗大脖颈,铠甲般的厚重皮肤,粗壮有力的大章鱼触手。只是,这些触手上没有吸盘,反而像是套甲的巨尾,甩起来威力十足。

 粗略估计,这头泰坦有700英尺高,重达10万吨,是当之无愧的巨兽,她理应感到棘手,并为体型差感到焦虑。

 可不知为何,她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闲情拿它与基多拉比较一番,推测出它的战力应该比不上基多拉……

 也是,她连14万吨的基多拉都吃了,还会怕一个10万吨吗?

 阿萨思起身,抖落身上的沙子,准备战斗。

 不过,那头泰坦身边飞着的苍蝇是什么?

 ……哦,看错了,是个神明。

 活久见,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一身黑、飘着灰,远看像苍蝇,近看像发霉菌子的神明,仿佛看到下水道的老鼠成了精。

 但凡他不开口,她都不想多关注他,可偏偏他没有自知之明。

 “不请自来的外神,我是冥王哈迪斯。”

 第一句出口,阿萨思就明白,这又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套路,她甚至能接下他后面的话:“我知道,你有名有姓,有血统有人形,是个标准的土著,跟我这种无名无姓、没有血统和形体的外神不一样。”

 “因为我不识相,所以你打算驱逐我,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快点,她着急吃肉。

 哈迪斯:……

 他还真有要补充的:“外神,你似乎不知道‘冥王’意味着什么?”

 他压制着克拉肯的攻击欲,缓慢地飞近巨龙,散发着浓重的恶意:“是死亡,是无可避免的死亡和凋零,我是掌管生死的神明。”

 阿萨思懂了,对该套路见怪不怪:“嗯,你是烈焰,你是死亡,你的地狱之火将令我焚烧。”

 哈迪斯:……

 只要套路见得多,什么地方都能套。比如,奥林匹斯山就是一个“组织”,宙斯是“头目”,神明是“帮凶”,而眼前这头怪物是“出逃的实验品”。

 她倦了。

 哈迪斯明显还想说些什么,但阿萨思不打算给他开口的机会了。

 黑色光束骤然发射,一击贯穿了克拉肯的头颅,在血花四溅中,阿萨思转向了哈迪斯,正要动手——

 摇晃着、似乎随时会坠入大海的克拉肯稳住了身形,破碎的头颅飞速修复,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变回了原样。

 它盯死阿萨思,歇斯底里地咆哮着,接着,它伸出恶魔四爪朝巨龙袭来,触手在大海中搅起海啸,杀气化为了实质。

 可惜,它有个致命的缺陷,不会飞。

 而阿萨思拥有制空权。

 她平静地起飞,平静地俯视,任由克拉肯掀起恐怖海啸、拍打触手,依旧悬停在它够不到的位置,耐心地放射光束,寻找它的弱点。

 却不料,这东西不怕痛不会死,脑子里似乎只装了破坏,是个战争机器。一进入战斗就不死不休,她虽然无惧持久战,但她不喜无意义的持久战。

 哪里不对?

 哪里……

 循着直觉,阿萨思锁定了冥王。

 这只苍蝇刚才说什么来着,他是掌管死亡的神,想让谁死让谁死?

 所以,这头泰坦之所以迟迟不死,是因为冥王还没死吗?

 作者有话要说

 ps:阿萨思:得,先揍你!

 哈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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