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 章 爱的习得
“你好像真的很想和我结婚。”
“是啊。”秦一隅耳朵泛了红,啄了两下南乙的嘴唇,笑着,“但这也不怪我吧?你今天带我来看这些,和求婚有什么分别?”
南乙心跳快了些:“谁跟你求婚了,抢着做戒指还发誓的可不是我。”
“那你的逻辑是你认可这个戒指是求婚戒指了?”秦一隅抓起他的手,亲了亲无名指和吉他弦戒指,“所以你一直戴着,就是答应了求婚?那你现在不是我男朋友,是我未婚……”
什么逻辑?
南乙捂住了他的嘴。
“少诡辩。”
秦一隅笑得眉眼弯弯,在他的手心亲了又亲,直到他松开手。
他的笑意也渐渐地敛去,躺在南乙身边,和他一起挤在小小的单人床上。当他走进这间屋子,亲眼见证了这么多温馨的细节,才知道原来幸福的家庭是这样的,这么具体,这么清晰。
而他竟然像个从未见识过奇珍异宝的人,发自内心地感到惊奇和不可思议。原以为就是这样,他只是来参观与他无关的亲情和温暖的。
直到看见最后的展品,一整面墙,都是属于他的。
真神奇,长大以后,他所拥有的都在一件件失去,能奇迹般回到身边的,细数下来,竟然都是因为南乙。
那这个人呢?
秦一隅意识到自己又开始患得患失了,简直难以理解。
有人示好、为他付出、表现出极度的爱,这些从来不是一件稀奇事儿,秦一隅早就习惯了,那些被掏出来塞给他的爱越狂热,他越习以为常。
可现在,面对南乙沉甸甸的爱,自己却手足无措起来。
怎么会这样?他不是应该嬉皮笑脸地说“失去算什么?”,高喊“去他妈的爱情”,随便地吸引一些人,再随便地拒绝他们、伤害他们,玩游戏一样无所谓地嬉笑度日吗?
南乙打磨弦枕时用的是什么砂纸?怎么磨的?
是不是也用它悄悄地把我也打磨了?所以才改变得这么彻底。
“我最近总在想,要是当时我没接受招募,会不会没有今天,我们也不会……”
没等他把“在一起”三
个字说完, 南乙就给了否定的回答。
“不会的。”
秦一隅扭头看向他,问:“为什么?”
南乙对哪怕一件小事都会计划好planA和planB,甚至更多,何况事关秦一隅。
“就算你不接受,我也会继续参加比赛,等我报复完这些人,还是会回来找你,把你拉起来,让你重新开始,无论如何,这都是我必须要做的事。”
这人还真是执着得可怕。秦一隅笑了:“我还以为你会偷偷把这些琴还给我,然后就各过各的生活了。”
“怎么可能?”南乙抚摸着他的脸,丝毫不掩饰眼底的执着。
“久久,你是我的靶心啊。”
靶心。
他太喜欢这个词了。
真希望南乙冰冷锋利的箭头永远对准自己。
离开这座充满爱的旧房子,秦一隅脑中生来混沌的某个区域,仿佛突然间变得清明。他拿走了妈妈送给他的那把吉他,也从这间屋子里习得了真切的爱。
摩托车钻进刺骨的风里,坐在后座的他抱着南乙,心里自顾自地流淌出旋律。
他太想补上南乙内心的空洞,代替他离去的亲人好好爱他了,尽管这方面他几乎是初学者。
用南乙为他改的琴,秦一隅只花了十几分钟就写完了全曲,但歌词是做梦时梦到的,醒来的第一时间,他就把这些字句一一写了下来。这一切顺畅得仿佛他不是创作者,而是媒介。
而通过网络这个媒介,总决赛音乐节重启的消息也立刻传开。
“我的妈,预售的一万张票秒空……”
临时借来的民打练习教室里,迟之阳坐在鼓凳上刷着手机,感叹道:“CB你是真的红了。”
“现在最开心的应该就是乐迷了,又可以看现场,而且还是海边音乐节。”严霁笑着说。
“是吗?”南乙背好琴,不客气道,“难道不是林逸青吗?”
“有道理。”迟之阳放下手机,又想起什么,对他们说,“哎,无序角落退赛了。”
“真退了?”严霁挑了挑眉,“前几天看到还以为是炒作,官宣了?”
“嗯,说是因为许司的身体问题,不能参加了。”迟之阳叹了口气,“还以为总决赛会再对上他们呢。”
“是啊,估计这几个里面最不爽的就是殷律了,没准儿还会闹。”严霁甚至开始模仿起殷律说话那种呆滞的语气,“不,我要参加,不退赛,我要去找南乙。”
迟之阳笑得前俯后仰,直拍大腿,南乙却一脸无语。
正在这时,秦一隅背着琴包、拿着刚买的牛奶推门进来。
“我去,我刚刚又迷路了,你们学校这个教学楼教室太多了,刚刚还有个小姑娘认出我了,非要跟我合照。”
迟之阳捋着自己的小辫子:“你合了吗?”
“合了啊,我还摆了经典的椰树pose。”秦一隅用自己手里的牛奶瓶情景再现了一下,然后抛给南乙。
一想到他摆的动作,南乙都不想喝了。
严霁闭了闭眼:“请不要用这张帅脸做奇怪的事。”
“那你完了,明天还会有更多人守着你的。”迟之阳盯着自己的强音镲,总感觉它在动,于是伸手捏住边边。
“你怎么知道?”
南乙还是拧开牛奶瓶,喝了一口:“因为他昨天就是这样。”
“但是我没摆这么傻逼的姿势!”迟之阳不想和秦一隅被拿到一起比,飞
快为自己澄清。
严霁微笑点头附和迟之阳,内心却闪过一张张被他保存的迟之阳和乐迷的合影,每一张的pose都拽拽的很可爱。
“排练吧。”南乙将话题拽回到正事儿上,“昨天大家把所有库存的demo都拿出来讨论了一下,所以选哪首?定下来就要抓紧写歌了。”
“我觉得还是朋克的那个好,气氛比较燃,适合台下的观众打拳开火车。”迟之阳说,“这个咱们也擅长啊。”
严霁点了点头:“或者这首?”他弹了一下,“昨天小乙弹过的,这个写成新浪潮也好听,加合成器,我们还没试过,比较有新意。”
迟之阳抽出鼓棒,准备开始:“反正要想赢,气氛很重要,鼓点重的,唱起来嗨的,能让人蹦起来的……”
南乙脑子里过着那一首首demo,都不错,但似乎又都缺点什么,可他一时间也说不清。
音乐节当然应该是热烈的、忘乎所以的,台上的乐队用强劲的节奏和迫人的气势震撼住听众,宣泄才华和汗水,自然而然地摄夺所有人的荷尔蒙。
这其实是秦一隅最擅长的事。
但南乙在此刻,却回想起自己上一次站在阿那亚的海边,看到的那场演出。十六分半的表演里,最令他动容的,反而不是尽情宣泄的那些场面。
是秦一隅站在空旷舞台上,唱着一首布鲁斯摇滚,没插电,简简单单唱着青春期的割裂和迷惘。
“其实我写了一首歌。”一直没说话的秦一隅背好了吉他,忽然开口,“不算是小样了,因为差不多写完了,只差bridge。”
“词都填好了?”严霁有些意外,没想到他效率这么高,“什么类型的?”
“嗯……”秦一隅随意拨着吉他弦,垂着头,“其实更像是一封第一人称的信吧,但写信的人不是我,我只是发件人。”
迟之阳没明白,怎么这人做人说话都这么抽象。
“什么意思啊,听不懂,你直接唱我听听。”
“好吧。”秦一隅深吸了一口气,左手放在琴弦上,罕见地表现出对自己天赋的不确信。
“这首歌的名字是……”
演奏前一秒,他终于望向南乙,冲他笑了笑。
“你出生那夜,北京下了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