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贪官就该这个下场!
郑达神色凝重⊙()_[(.)]⊙?⊙+?+?⊙()?(),
跨步上前。
“啊()?(),
果然是他!”
“可他手里的剔骨刀算怎么回事儿?用这个来砍头?”
“剥皮楦草是什么玩意()?(),
没听说过啊!”
“我有点不敢看了……但一想到这家伙是个贪官()?(),
贪了十几万两银子,又觉得看着过瘾!太矛盾了!”
嗤!
凄厉的裂帛声,让所有人原本就敏感的神经,狠狠颤抖了一下。
无数人双手捂住脸,但还是忍不住从指缝里睁开眼睛,看到那五花大绑,跪倒在地的贪官丛重,身上的衣服已经被负责行刑的郑达双手撕开,迅速化作破败的碎布,散落在地。
片刻间,郑达已经把丛重浑身的衣服全都剥光,连捆缚的麻绳都断成几截落在地上。
强烈的恐惧,让丛重压根不可能站起来逃跑,反而是瘫软在地,像是一滩烂泥。
郑达动作熟练,亲自上前,用新的绳索,将丛重捆缚在准备好的木桩上,四肢分开,形成一个大大的“太”字,那丑陋的一点,在风中凌乱,让许多大姑娘小媳妇脸上泛红,更是不敢多看。
接下来,才是正式行刑开始。
郑达稍稍打量一下亲自捆好的人犯,确定他挣扎也不会影响自己的操作,这才略一点头,将手中剔骨刀一引,脚步交错,来到丛重身后。
“开恩啊!!”
这时候,丛重的恐惧达到顶点,终于再也忍受不住,一时间屎尿齐流,同时口中凄厉惨叫道:“大人开恩!杀了我!求大人先给我一个痛快……”
曾经的荣耀,过往的得意,早已烟消云散。
今日必死,但丛重实在不敢承受剥皮的酷刑,然而他口中都被塞了麻绳,根本没有任何自杀的力量。
哼!
监刑官杨容,微微冷笑。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要知道,他堂堂当朝二品,位列刑部尚书,家里也没藏着十几万两白银,谁不知道当今皇帝最痛恨贪官污吏,若是被锦衣卫查到什么,命就没了。
你一个小小七品县令,十几年的光景,搜刮了十几万两?
现在求饶,有什么用!
皇帝把行刑的事情交给我,为的就是震慑贪官,岂能轻轻放过。
若是让你痛快死了,本官的前途可就没了。
杨容不作声,行刑的郑达更是对凄厉的惨叫声置若罔闻,只当是活猪临死前的嚎叫,那可听得太多了。
唯一烦躁的是,这家伙还不如猪,又拉又尿的,实在是影响自己干活的心情。
别叫了!
郑达皱眉,索性重新绕回前面,还没等丛重递上一个哀求的眼神,便只见刀光一闪,微张的口中猛地一凉,随即恐怖的剧痛传来。
剧痛中低头,这才看见血淋淋的半截舌头落在地上,鲜血已经染红了一小片地面。
嘶!
至此,围观的百姓仿佛这才知道,这不是开玩笑,这是远比砍头更恐怖十倍百倍的酷刑,现在眼前所见,只不过是刚刚开始。
没了舌头的丛重,很想就此昏死过去,偏偏做不到,只能荷荷惨叫,口中不断滴落鲜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涔涔而落,跟血水混在一起,将面目淋漓得更加狰狞,宛若恶鬼。()?()
“好!”()?()
“活该啊!”()?()
“贪官就该这个下场!”
?想看剑西来写的《老朱偷听我心声,满朝文武心态崩!》第二百六十四章 贪官就该这个下场!吗?请记住.的域名[(.)]????╬?╬?
()?()
“该死的!三十年前,要不是贪官收了黑钱,我爹也不会冤死!爹啊!你在天上睁眼看,现在是大明朝了,大明朝对贪官,可是不留情的!可惜当年那个狗官早被阎王爷收了去,不然到了大明朝,也得跟现在这个狗官一样!”
虽然大部分百姓都不认识丛重,但对于贪官,谁不是切齿痛恨?
老百姓,不求什么闻达煊赫,只想苟全性命,能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能过好自己的匆匆几十年,那就是极好的了。
倘若没有贪官,这原本不该是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可惜,贪官肆虐,历朝历代也从未停止。
原本老实巴交的老百姓,穷尽家财,掏空口袋,也填不满贪官的欲壑,只能是含冤受屈,甚至在冤屈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不管什么朝代,穷苦百姓总是大多数。
现在簇拥在土地庙周围,看贪官受刑的,也大都是这类老百姓。
几乎不费什么事,人群就已经兴起了敌忾同仇之心,眼中看着的是丛重,心里想的却是曾经让自家蒙受冤屈的那些不讲理只认钱的狗官,很快就恨得牙痒痒,恨不得扑上去,在这贪官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郑达割掉丛重的舌头,重又转到他身后。
正午的阳光射在丛重的脊背上,虽然关押数日瘦了不少,但毕竟基础雄厚,这会儿在阳光下仍然泛起晶莹的油光,把一身白肉映衬得更加令人痛恨。
剔骨尖刀扬起,寒光四射!
郑达此刻眼中已经不是人,而是他演练过无数次的活猪。
就剥皮这件事而言,人,或者猪,并没有太大差别。
郑达挥刀,锋利的剔骨刀顿时沿着脊柱一划而落,如毒蛇出洞一样在丛重的脊背后面游走,轻而易举地划开皮肤,竟然并未见血!
一方面,是因为这丛重养尊处优太久,皮肤油脂很厚,另一方面自然是郑达刀法精微,简直到了妙到毫巅的地步。
不见血,不代表没有神经。
丛重没了舌头,却依然发出更加凄厉的惨叫,仿佛声声泣血,让所有听到这声音的人,不论是百姓或是官员,都油然而生一股寒意,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万分庆幸遭这个罪的,不是自己。
千万不要是自己,永远不要是自己!
而接下来,郑达忽然邪魅一笑,将未沾血迹的剔骨刀用牙齿咬住,上前深处双手,牢牢地扯住了被划开的皮肤。
然后,向左右两边,一点一点,将整张人皮,撕剥下来!
“啊!!!”
丛重长声惨叫,剧痛终于在这瞬间达到人体承受的极限,保护机制启动,让他直接晕厥过去。
按照规则,郑达虽然皱眉,却只好停手,将目光望向监刑官杨大人。
“弄醒。”杨容虽然自忖绝非贪官,却也看得触目惊心,心中惴惴,见状咽了口唾沫,依照圣旨的要求,必须让这丛重从头到尾都是清醒的,昏过去逃避刑罚,不被允许。
没了舌头的丛重,很想就此昏死过去,偏偏做不到,只能荷荷惨叫,口中不断滴落鲜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涔涔而落,跟血水混在一起,将面目淋漓得更加狰狞,宛若恶鬼。
“好!()?()”
“活该啊!()?()”
“贪官就该这个下场!()?()”
“该死的!三十年前,要不是贪官收了黑钱,我爹也不会冤死!爹啊!你在天上睁眼看,现在是大明朝了,大明朝对贪官,可是不留情的!可惜当年那个狗官早被阎王爷收了去,不然到了大明朝,也得跟现在这个狗官一样!1()_[(.)]1?1♂?♂?1()?()”
虽然大部分百姓都不认识丛重,但对于贪官,谁不是切齿痛恨?
老百姓,不求什么闻达煊赫,只想苟全性命,能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能过好自己的匆匆几十年,那就是极好的了。
倘若没有贪官,这原本不该是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可惜,贪官肆虐,历朝历代也从未停止。
原本老实巴交的老百姓,穷尽家财,掏空口袋,也填不满贪官的欲壑,只能是含冤受屈,甚至在冤屈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不管什么朝代,穷苦百姓总是大多数。
现在簇拥在土地庙周围,看贪官受刑的,也大都是这类老百姓。
几乎不费什么事,人群就已经兴起了敌忾同仇之心,眼中看着的是丛重,心里想的却是曾经让自家蒙受冤屈的那些不讲理只认钱的狗官,很快就恨得牙痒痒,恨不得扑上去,在这贪官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郑达割掉丛重的舌头,重又转到他身后。
正午的阳光射在丛重的脊背上,虽然关押数日瘦了不少,但毕竟基础雄厚,这会儿在阳光下仍然泛起晶莹的油光,把一身白肉映衬得更加令人痛恨。
剔骨尖刀扬起,寒光四射!
郑达此刻眼中已经不是人,而是他演练过无数次的活猪。
就剥皮这件事而言,人,或者猪,并没有太大差别。
郑达挥刀,锋利的剔骨刀顿时沿着脊柱一划而落,如毒蛇出洞一样在丛重的脊背后面游走,轻而易举地划开皮肤,竟然并未见血!
一方面,是因为这丛重养尊处优太久,皮肤油脂很厚,另一方面自然是郑达刀法精微,简直到了妙到毫巅的地步。
不见血,不代表没有神经。
丛重没了舌头,却依然发出更加凄厉的惨叫,仿佛声声泣血,让所有听到这声音的人,不论是百姓或是官员,都油然而生一股寒意,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万分庆幸遭这个罪的,不是自己。
千万不要是自己,永远不要是自己!
而接下来,郑达忽然邪魅一笑,将未沾血迹的剔骨刀用牙齿咬住,上前深处双手,牢牢地扯住了被划开的皮肤。
然后,向左右两边,一点一点,将整张人皮,撕剥下来!
“啊!!!”
丛重长声惨叫,剧痛终于在这瞬间达到人体承受的极限,保护机制启动,让他直接晕厥过去。
按照规则,郑达虽然皱眉,却只好停手,将目光望向监刑官杨大人。
“弄醒。”杨容虽然自忖绝非贪官,却也看得触目惊心,心中惴惴,见状咽了口唾沫,依照圣旨的要求,必须让这丛重从头到尾都是清醒的,昏过去逃避刑罚,不被允许。
没了舌头的丛重,很想就此昏死过去,偏偏做不到,只能荷荷惨叫,口中不断滴落鲜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涔涔而落,跟血水混在一起,将面目淋漓得更加狰狞,宛若恶鬼。
“好!()?()”
“活该啊!()?()”
“贪官就该这个下场!()?()”
“该死的!三十年前,要不是贪官收了黑钱,我爹也不会冤死!爹啊!你在天上睁眼看,现在是大明朝了,大明朝对贪官,可是不留情的!可惜当年那个狗官早被阎王爷收了去,不然到了大明朝,也得跟现在这个狗官一样!?()???%?%??()?()”
虽然大部分百姓都不认识丛重,但对于贪官,谁不是切齿痛恨?
老百姓,不求什么闻达煊赫,只想苟全性命,能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能过好自己的匆匆几十年,那就是极好的了。
倘若没有贪官,这原本不该是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可惜,贪官肆虐,历朝历代也从未停止。
原本老实巴交的老百姓,穷尽家财,掏空口袋,也填不满贪官的欲壑,只能是含冤受屈,甚至在冤屈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不管什么朝代,穷苦百姓总是大多数。
现在簇拥在土地庙周围,看贪官受刑的,也大都是这类老百姓。
几乎不费什么事,人群就已经兴起了敌忾同仇之心,眼中看着的是丛重,心里想的却是曾经让自家蒙受冤屈的那些不讲理只认钱的狗官,很快就恨得牙痒痒,恨不得扑上去,在这贪官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郑达割掉丛重的舌头,重又转到他身后。
正午的阳光射在丛重的脊背上,虽然关押数日瘦了不少,但毕竟基础雄厚,这会儿在阳光下仍然泛起晶莹的油光,把一身白肉映衬得更加令人痛恨。
剔骨尖刀扬起,寒光四射!
郑达此刻眼中已经不是人,而是他演练过无数次的活猪。
就剥皮这件事而言,人,或者猪,并没有太大差别。
郑达挥刀,锋利的剔骨刀顿时沿着脊柱一划而落,如毒蛇出洞一样在丛重的脊背后面游走,轻而易举地划开皮肤,竟然并未见血!
一方面,是因为这丛重养尊处优太久,皮肤油脂很厚,另一方面自然是郑达刀法精微,简直到了妙到毫巅的地步。
不见血,不代表没有神经。
丛重没了舌头,却依然发出更加凄厉的惨叫,仿佛声声泣血,让所有听到这声音的人,不论是百姓或是官员,都油然而生一股寒意,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万分庆幸遭这个罪的,不是自己。
千万不要是自己,永远不要是自己!
而接下来,郑达忽然邪魅一笑,将未沾血迹的剔骨刀用牙齿咬住,上前深处双手,牢牢地扯住了被划开的皮肤。
然后,向左右两边,一点一点,将整张人皮,撕剥下来!
“啊!!!”
丛重长声惨叫,剧痛终于在这瞬间达到人体承受的极限,保护机制启动,让他直接晕厥过去。
按照规则,郑达虽然皱眉,却只好停手,将目光望向监刑官杨大人。
“弄醒。”杨容虽然自忖绝非贪官,却也看得触目惊心,心中惴惴,见状咽了口唾沫,依照圣旨的要求,必须让这丛重从头到尾都是清醒的,昏过去逃避刑罚,不被允许。
没了舌头的丛重,很想就此昏死过去,偏偏做不到,只能荷荷惨叫,口中不断滴落鲜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涔涔而落,跟血水混在一起,将面目淋漓得更加狰狞,宛若恶鬼。
“好!()?()”
“活该啊!()?()”
“贪官就该这个下场!?()???$?$??()?()”
“该死的!三十年前,要不是贪官收了黑钱,我爹也不会冤死!爹啊!你在天上睁眼看,现在是大明朝了,大明朝对贪官,可是不留情的!可惜当年那个狗官早被阎王爷收了去,不然到了大明朝,也得跟现在这个狗官一样!()?()”
虽然大部分百姓都不认识丛重,但对于贪官,谁不是切齿痛恨?
老百姓,不求什么闻达煊赫,只想苟全性命,能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能过好自己的匆匆几十年,那就是极好的了。
倘若没有贪官,这原本不该是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可惜,贪官肆虐,历朝历代也从未停止。
原本老实巴交的老百姓,穷尽家财,掏空口袋,也填不满贪官的欲壑,只能是含冤受屈,甚至在冤屈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不管什么朝代,穷苦百姓总是大多数。
现在簇拥在土地庙周围,看贪官受刑的,也大都是这类老百姓。
几乎不费什么事,人群就已经兴起了敌忾同仇之心,眼中看着的是丛重,心里想的却是曾经让自家蒙受冤屈的那些不讲理只认钱的狗官,很快就恨得牙痒痒,恨不得扑上去,在这贪官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郑达割掉丛重的舌头,重又转到他身后。
正午的阳光射在丛重的脊背上,虽然关押数日瘦了不少,但毕竟基础雄厚,这会儿在阳光下仍然泛起晶莹的油光,把一身白肉映衬得更加令人痛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