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六月 作品

第54章 第 54 章

 周六晚上, 宋静姿收拾收拾以后从甜品店出发,和蓝桢约在婚宴的酒店里碰面。


 她俩到的时候晚宴刚好开餐,一整个大厅里热热闹闹的。


 蓝桢看着迎宾照上沈佳佳的新婚丈夫觉得有点眼熟, 决定一会儿找个认识的人打听打听。


 两人被安排在大学同学桌, 在服务生的带领下往相应的桌号走过去,那里已经坐了不少人, 大部分宋静姿都认识,都是以前的同学。


 走着走着, 蓝桢脚步一顿,她眼神好使, 看到了什么人,眉头一皱,冲宋静姿嘀咕:“卧槽, 那不郑佳明吗?他怎么也在?新郎的同学?早知道就不来了。”


 宋静姿她们是做26号桌新娘同学桌,而郑佳明在旁边27号桌是新郎同学。


 这个让蓝桢说卧槽的郑佳明不是蓝桢的前男友,而是宋静姿的前男友。


 宋静姿顺着蓝桢的目光看过去,见到一个穿着白衬衫戴眼镜的男人坐在席中,她怔愣回想了好一会儿, 好像确实有点像她的那个前男友。


 “要不咱们走吧。”蓝桢看看宋静姿的脸色,主要是当初两人并不是和平分手, 闹得有点不是很好看, 再见面她怕宋静姿尴尬。


 宋静姿其实内心平静, 觉得没什么,要不是刚才蓝桢认出来,她都快要忘了这个前男友长什么样了, “过去坐吧, 这样掉头走调沈佳佳面子上不好看, 都是一个大学毕业的,人家是新郎的同学也正常。”


 于是两人走过去坐下,和一群好久不见的大学同学说笑寒暄着。旁边桌的郑佳明听到了有人在喊宋静姿的名字,他顿了顿,环看一圈,找准目标看到了正在和众人开心说笑的女人,他略一思索之后,在自己的就酒杯里倒了点酒,然后起身往隔壁桌走去。


 蓝桢看到郑佳明目标明确朝她们这边过来,偷偷翻了个白眼,至于吗,这么多年了当个互不认识陌生人就行了呗,多大点事啊……


 她推了推宋静姿的胳膊提醒她,人过来了昂。


 宋静姿一转过头发现郑佳明端着酒杯已经站在了她身后,正朝着她笑,眼神幽深:“镜子好久不见啊,你还是老样子,一点没变。”


 宋静姿一愣,而后客气笑笑回复:“是好久不见了,你倒是变了一点。”变胖了不少,她刚刚真的差点没认出来。


 这一桌的同学有好些是曾经和宋静姿走得近的,现在看这一男一女打招呼,才有人恍惚想起来,这俩好像曾经交往过,前男友前女友什么的,还是比较尴尬的,大家一双吃瓜的眼睛都若有似无地往他们这边看。


 “听说你现在自己在开甜品店啊,生意怎么样?”郑佳明问宋静姿。


 他其实长得还是不错的,五官端正,身高也还可以,但宋静姿觉得很可惜和从前相比,脸胖了真的不止一圈。


 宋静姿回答:“还不错,马马马虎虎维持基本生活。”


 郑佳明脸上的笑意加深,根本不需要别人问他的近况就开始自报家门:“我现在在trg,前段时间刚刚升职,前端程序经理,虽然说还过得去,但太忙了,需要满世界地飞,还是你这样,好赚几个小钱也容易点。”


 这时候有人插话:“你在trg啊?那可真是了不得,我听说他们家薪水待遇非常好,但就是太难进了。”


 郑佳明的笑容更甚,他看了宋静姿一眼。


 宋静姿还是原来那副不咸不淡的表情,倒是蓝桢听不下去这个大男人的阴阳怪气了,于是开口刺他:“你羡慕镜子那就辞掉工作也开一家呗,不是说薪水丰厚吗,一家甜品店总开得起吧,多大点事啊,用得着在这里羡慕别人吗,人有目标就要有行动。”


 蓝桢阅男无数,她一看就知道这家伙的心思了,无非就是想在前女友面前秀一下自己的优越感,让对方知道我比你生活得好,你看你,后悔了吧!


 其实宋静姿和郑佳明分手还真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原则性矛盾,她是在大二一次社团活动上认识郑佳明的,在这之后,郑佳明就频频向她示意他的好感,那时候的郑佳明还有一股干净的学生气,阳光开朗,长得高球也打得好,事事以宋静姿的感受为先,很是体贴入微,宋静姿对他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后来郑佳明向她告白,宋静姿想着老宋对她说过大学生就应该在最青春的时光里做该做的事,谈段恋爱也是不负青春时光,那是应该的……


 她喜欢和那种温暖热忱、做事认真、给人可靠的安全感的人打交道,郑佳明还挺符合的,想起老宋的话她觉得可以试一试,于是就答应了和郑佳明交往。


 然而,两个人拉了个小手,正式交往十二天。


 宋静姿在第十一天的时候提出了分手,因为她发现郑佳明阳光开朗的外表背后伴随的是冲动和易怒,他喜欢靠动手解决问题,这个倾向在平时交往过程中明显流露。


 第十天的时候,郑佳明的一个朋友过生日,他就带上宋静姿一起去庆生吃饭,期间和领桌发生了点摩擦,双方吵了起来,本来是很简单的事,双方各退一步冷静一下就完事了,结果郑佳明几杯酒下肚,在听到对方骂了一句脏话以后,忽然暴起一拳打了过去。


 最后场面一片混乱,警察来了,把所有人都带了回去,这是宋静姿长着大唯一一次因为打架事件而进派出所,好在双方都还是学生,警察批评教育后双方都想大事化小,最后和平解决。


 从派出所出来第二天,宋静姿郑重思考一晚上,第二天就火速和郑佳明提了分手,她害怕,害怕这种二两黄汤下肚就失去理智开始动手的男人,这是她曾经不愿回忆的记忆中生父那张烂醉之下面目狰狞的脸。


 郑佳明对于宋静姿的突然分手很不服气,也很不能理解,就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至于分手吗?


 他觉得自己打得又不是女朋友,自己是为了保护自己这方的人,这叫义气,因此纠缠了宋静姿好长一段时间,说什么都不愿意分手。


 但宋静姿想法坚定,郑佳明又是送花道歉又是寝室楼下弹琴,搞得人尽皆知,最后见宋静姿态度依旧坚定不能动摇她半分,他也是有脾气的,最后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和宋静姿大吵一架,吵得宋静姿的辅导员都来劝架,这之后才算真正分手。


 这么些年过去了,郑佳明也成熟了许多,但一想起来还是咽不下当初那口气,觉得自己一腔真心被辜负,今天再次见到这个只交往了十几天的前女友就忍不住想要上来刺她几句。


 而现在,郑佳明看宋静姿在跟着点头,梗了一下,转而拿起旁边的一瓶酒,往宋静姿的空杯子里倒了一杯,又举起自己的酒杯:“不说这个了,你今天来晚了,得罚一杯。”


 宋静姿看着杯子里的酒,淡定摇头:“不好意思,要开车不能喝。”


 郑佳明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个女人还是这么铁石心肠到让人恨得牙痒痒,“你这就是不给老同学面子了。”


 说着就又要递酒杯过去,谁知却被旁边突然站起身蓝桢给拦住了,“哎哎哎,差不多行了,今儿又不是你结婚,人家主人都没说什么迟到罚三杯,你就算了吧,去去去,婚礼快开始了,回去坐着去!”


 郑佳明还想张嘴再说些什么,这时候全场灯光一暗,新郎新娘要登场了,他这才不甘心地坐回了自己桌。


 ……


 整场婚宴接近尾声,但宾客都还没有起身的时候,宋静姿就和蓝桢怕郑佳明又搞七搞八地过来,就和新娘说了一声提前先走了。


 其实宋静姿今天没开车,是坐蓝桢的车过来的,蓝桢喝里面点酒,就叫了代驾,先把宋静姿送回甜品店。


 回去的路上,宋静姿手机想了,是陆警官来电——


 陆郅:“你现在忙吗?”


 宋静姿回道:“我现在不在店里,今天大学同学结婚,我去参加婚礼,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陆郅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我今天休息在我爸妈这边吃饭,我爸妈家离你的店子很近,你之前不是一直都想见见管理员吗?我把它牵出来了溜一圈,你要是不忙的话让它和你玩一会儿,它很聪明的。”


 宋静姿一听,从婚宴开始到现在一直兴致缺缺的样子一下坐直了身体,“好啊,你等等我,我现在在回来的路上,马上就要到了。”


 两人约好见面地点,挂断电话后蓝桢明显感觉到宋静姿的心情好了起来,她笑嘻嘻地问:“某个警察同志?”


 宋静姿也不否认,对着前面的代驾司机道:“师傅,不用开到甜品店了,麻烦你在甜品店前面一点的那个东林广场西侧入口停下就行了。”


 车子按照她说的路线一路开过去,慢慢靠近东林广场西侧入口,远远的就看见了一个身材挺拔的男人牵着一条同样身姿挺拔的狗子早已经在路边等着了。


 宋静姿靠边下车,小跑到陆郅身边:“陆警官久等啦。”


 陆郅笑笑:“没,我也刚到。”


 宋静姿顺着他手里的狗绳往下看,一条高大威猛的德牧正竖直了耳朵,炯炯有神地盯着她,大概是第一次见有点陌生,也没有叫,就这么不声不响打量着她。


 宋静姿想伸手去摸摸它,但又不敢贸然下手,陆郅见状看了狗子一眼,弯腰在它背上顺毛捋了两下,然后这狗子就像是被摁下了开关一样,嘴一咧舌头一吐,尾巴欢快地摇了起来,对眼前这个和铲屎官认识的陌生人表达了友好。


 真的很聪明啊。


 “你可以摸摸它,很乖的,不会咬人。”陆郅又伸手在狗子头上摸了一下,算作它刚刚好表现的奖励。


 宋静姿终于下手了,学着陆郅的样子也在狗头上轻轻摸着,管理员似乎很欢这样的亲近抚摸,尾巴摇得更欢了,宋家不养狗,程静驰动物毛发过敏,且秉承着从事餐饮行业的严谨态度,她都没有养狗,但她其实很喜欢这些小动物。


 陆郅看了一眼摸狗头摸得不亦乐乎的人,从口袋里掏出视线准备好的宠物火腿肠,他连口子都提前开好了,顺着口子一撕,把外包装撕下一半,然后递给宋静姿,“要不要试试,你先给他吃半截火腿肠,然后这样摆手,让它坐下起立,它很听话的。”


 宋静姿听了跃跃欲试,从陆郅手中接过火腿肠,小心翼翼地喂了半根,然后按照陆郅说的,摆好姿势,“坐下。”


 陆郅捏紧了狗绳,在一旁斜眼睨着狗子……给你哥我一点面子,千万别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宋静姿眼巴巴期待着,又说了一遍“坐下”,管理员歪头打量着她,然后哈斯哈斯吐着舌头,真的听话地曲起后腿坐了下来。


 “哎呀它真坐下了!”宋静姿满眼都是亮晶晶的光,这种养狗的乐趣她还是第一次体会到。


 她看了陆郅一眼,然后又摆了摆手,“起立!”


 管理员又听话地站了起来摇摇尾巴。


 “坐下!”


 “起立!”


 陆郅微笑看着一人一狗玩得不亦乐乎,几次之后宋静姿把手里的剩下的火腿肠都给管理员吃了,两位算是混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