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许多风景的兔子 作品

第三百一十四章 步步杀机


 这两个男人都是三十左右岁,从相貌到打扮平平无奇。

 头发杂乱,衣服半新不旧。

 双手骨节粗大,指间厚厚一层的茧子。

 站在前面的那个,说话的时候,耷拉着眼皮,不与我对视。

 站在侧后的那个,抄着胳膊,右手借着胳膊掩护,搭在腰上。

 这是两个吃噶念的。

 我笑了笑,说:“我收拾下东西。”

 站前面那人说:“先不用,老邦爷相中了,会让人来收拾。”

 两人便一前一后把我夹在中间下楼。

 旅店门前停着辆老吉普,锈迹斑斑,满是泥土,散发着股子浓重的腥臭味。

 我抬头看了眼星空位置,老实上车。

 按规矩蒙上眼睛,绑了双手,车子便即发动。

 开了约莫一个小时左右,车子停下来。

 坐在旁边那人说了句“到了,小心脚下”,便领着我下车。

 风声、树声、虫鸣、鸟叫……唯独没有人声。

 依旧是一前一后夹着我往前走。

 走了百多步,身后传来响动。

 我立刻侧偏头。

 轰的一声枪响,前面传来低沉的惨叫。

 我双手握在一处,转身向后打过云,正打在后面那人的肋下。

 那人闷哼一声,软软倒下。

 我抬手扯下蒙眼布条。

 前面那人脖子上中了一枪,双手拼命按着伤口,却止不住喷泉般溅射的鲜血,这是打中了动脉,死定了。

 后面那人奋力挣扎,却连掉在身边的枪都捡不起来,这是中了我的劫血术,全身失力。

 就在旁边有个挖好的坑,正好能容一人,坑边堆着新翻出来的泥土,上面还插着铁锹。

 如果他那一枪打中我后脑勺的话,只要伸手一推,就可以推进坑里,省了抬尸的工夫,直接填土埋人就可以了。

 我蹲到后面那人身旁,在他肩上拍了一把,问:“叫什么?”

 那人神情呆滞,停止挣扎,乖乖回话。

 “马明亮。”

 “你伙计呢?”

 “马北方。”

 “手稳呢,老噶,哪家码头的?”

 “以前跟马王爷,平远街被公家平了后,跑出来跟了老邦爷。”

 “原来是马王爷手底下出来的,在老邦爷那也一定有个八居座吧。”

 “老邦爷拜神仙的,我们这号在他面前没座,就管办席面,收拾铺子。”

 “啧,老邦爷起座这么大,拜得哪路神仙?”

 “我们兄弟没那个脸面知道。”

 “大座场面大,老邦爷是不缺人呐,连虎头正这样的大手子都不要。就算不要,打发走就是了,干嘛要灭了人家?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点道理怎么也不守?”

 “不知道,我们只管做事,老邦爷自有他的道理,不是我们能问的。”

 “这办妥了,得回去跟老邦爷回话吧。天不早了,赶紧埋好回去吧。”

 “哎

 ,埋好回去了。()?()”

 马明亮木然应着,缓缓从地上爬起来,抓起铁锹就往空坑里掘土。

 被打中了脖子的马北方现在不挣扎也不动弹了。

 我过去摸了一把。

 人已经死透了。

 我从挎包里掏出个指头大的小刀片,顺着马北方发根位置仔细划过去,再贴着皮肉缝隙切入,没大会儿就把他整张脸皮完整剥下来。

 这功夫马明亮也已经把土坑填平,拄着铁锹呆愣愣地站在原地。

 我过去把他的脸皮也剥下来,然后将马北方的脸皮贴到他的脸上,把他的脸皮贴到我自己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