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只待新雷第一声
她开创了舞蹈、杂剧、歌唱、隔壁戏大融合的全新的戏剧模式。
她开创了序幕、经过、高潮、尾声的经典四幕式歌剧。
她用两首歌曲,便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却又并不疏离于古风古韵的新的曲风模式。
她对舞台灯光的运用和灯光道具的发明,也是前所未见的。
如此种种,她算是真正出圈了。
尤其是她这出歌剧,从格局到意境,已经远远超脱了情情爱爱的范畴。
而且通过这出歌剧,她颂扬了文人士大夫,也抬高了整个优伶界的地位。
“春风楼”已经明确地知道,他们留不住这尊大佛了。
实际上,现在也没有哪间勾栏瓦子能留得住她。
本来,玉腰奴就只是“春风楼”的一个驻唱歌手,属于人身自由的那种。
“春风楼”原也没有看出她有那么大的潜力,没有跟她签订长约,结果人家一首歌便红遍临安城,这时想签,已经晚了。
等这出歌剧出来,他们连签的念想都没有了,只盼着玉腰奴能念着这是她的发迹之地,偶尔能回这里来演上一场。
不过,此时玉腰奴还没有去别处,她依旧留在“春风楼”的顶楼。
从窗口看过去,原本恢宏壮观的“至味堂”已经不见了,地面上一堆残垣断壁。
很多力夫正在那里清理着垃圾,虽然没有人认为,那里边还能找得出一具尸骨。
毕竟就连钢铁都烧化了形,可这种场面上的事
儿,却又不能不做。
玉腰奴等在这里,是怕那位宋歌公子一旦回来,却找不到她。
她也知道,就凭她现在的名气,不管谁想找她,就没有找不到的道理。
可是,她敢让宋歌公子打听她的所在,而去找她?
然而,从那晚之后,那位神秘公子再没出现过。
倒是国信所、皇城司、三衙禁军、临安府有差官军爷来找过她询问些问题。
不管怎么说,她这边唱着一曲《痴伶》,火焚禅院,烧尽叛军,
那边“至味堂”一把大火,烧死了国信所近半的官员役卒,任谁都难免要有所联想。
可是,如果两者真有关系,她会选择在这一天去唱这首曲子么?
再加上,当时恩平郡王、刘国舅等一大批达官贵人都在场。
而且,国子监、太学的学正、祭酒、教授们,正在就玉腰奴发明的这一系列新型文艺,以及她唱的这首主题曲,在不断地写文章剖析、赞扬。
这个时候,谁敢去捅她的马蜂窝。
所以,除了第一拨不识趣的人上门盘问,很快就没人敢来了。
其实,到了玉腰奴如今的声名地位,她也不需要一定要有一首新歌了。
就算她从此再也不一展歌喉,也没有人敢质疑她。
可是……人的欲望总是会不断调整的。
她还是一个小小歌手的时候,她只希望能在“春风楼”小有名气。
当她名满临安的时候,她希望能保持自己的声名不坠。
而现在,她想在明年上元佳节十二花伶西湖竞技的时候,能够脱颖而出,成为临安第一花魁。
实际上,她现在的名气、地位,已经超过了那种每年一选,流星似的花魁。
可是,毕竟那才是名正言顺的“花魁”。
不把这个名头摘到手,玉腰奴总觉得不够圆满。
当然,这些她也就是想想,人家那位宋歌宋公子给她的已经够多了,她是绝不敢贪心的。
她留在这里,希冀再见宋歌公子一面,也与男女之情无涉。
她和宋歌公子从不曾涉及私情,又哪有情愫萌生。
只是,她的人生,因宋歌公子而变。
可接下来的路,她却不知道该怎么走。
跃升的太快了,心境的成熟没跟上。
这让她心中满是惶恐和迷茫,她想得到那位神人公子的指点。
在她心中,是把那位宋歌公子视作父兄一般的倚靠的。
可是,人家已经事了拂衣去,恐怕这一生再也没有缘份一见了。
玉腰奴正黯然神伤……
“玉腰姑娘,有个闲汉……”
“快叫他上来!”
玉腰奴几乎条件反射般叫了出来。
那小厮一怔,却是不敢怠慢,赶紧答应一声,跑下楼去。
很快,鸭哥又站到了玉腰奴面前。
玉腰奴激动的心口怦怦乱跳,期待地对鸭哥道:“小郎君,宋歌公子可有什么吩咐示下?”
这番话若叫外边人见了,只怕要惊掉下巴。
现在的玉腰奴,便是在将相王侯面前,也可以被尊称为一声“大家”了。
结果对着一个送索唤的闲汉,居然诚惶诚恐,甚至有点卑微的感觉。
鸭哥道:“宋公子做事,最是讲究一个有始,有终。善始,善终。所以,他叫我来……”
玉腰奴颤声道:“宋公子怎么说?”
鸭哥踌躇了一下,道:“宋公子说,玉腰姑娘冰雪聪明,不用他说太多。
“如今缘份已尽,再不重逢,最后,他有一首歌赠予姑娘。”
玉腰奴听了,不禁嗒然若丧。
虽然,她也知道,那位宋歌宋公子既然能做出“至味堂百人杀”这种事来,
就不大可能再与她相见了,可亲耳听到,还是有些空落落的。
半晌,她才强打精神,问道:“宋歌公子,送什么歌给我?”
鸭哥递过一个纸卷儿道:“词在这里,曲嘛,我哼哼给你听吧。”
玉腰奴早就看出那位宋歌公子不会谱曲了,听到这里忍不住“噗嗤”一笑,愁绪稍解。
她双手接过纸卷,展颜道:“那么,就请小郎君哼哼吧。”
鸭哥黑脸儿一红,清了清嗓子,便哼哼起来。
玉腰奴看着歌词,听着他哼哼,许久不语。
鸭哥哼完了,见玉腰奴出神不语,便道:“可是不曾记住?要不要我再哼哼一遍?”
玉腰奴是个歌伶,听上一遍,就曲子就完全记住了。
甚至鸭哥微微有些跑调的地方,高低音哼唱不对的地方,她也能即时调整到正确。
可她还是点了点头。
于是,鸭哥又哼哼了起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唱歌怎么样,眼前这位可是临安……
不,是整个大宋最火的歌
伶。
所以,他心里也虚的很。
鸭哥哼完了,忐忑地看向玉腰奴。
就见玉腰奴仰起脸儿来,轻轻地吁了一口气,喃喃地道:“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鸭哥正一头雾水,就见玉腰奴退后三步,双袖一展,如同落向花蕊上的一只蝴蝶,翩翩然便拜倒在地,向鸭哥郑重地磕了三个头。
鸭哥目瞪口呆:“你你你……你这是做什么?”
玉腰奴道:“奴家这是在叩谢宋歌公子的点化之恩,只憾恩人不能当面,让奴家大礼参拜。
“奴家本是平凡人家一个平凡女子……”
说到这里时,她的泪水已一颗颗落在地板上,声音也哽咽起来:“奴家一生造化,皆因宋歌公子而起。
“公子之于奴家,无异再生父母!请小郎君转告公子,奴今后但有机缘,纵粉身碎骨,也报公子大恩!”
……
西溪深处的一座草甸子上,各种不似人的凄厉惨叫声不时传出来。
到后来,那声音已变得嘶哑衰弱几不可闻了。
杨沅不但在摧残沈鹤的肉体,还在摧毁他的意志。
正所谓攻身也攻心。
他用罢了刑,坐在一堆不成人形的烂肉面前,慢条斯理地道:“你不说的意义,在哪里呢?他们是你的生死兄弟?
“你死了,他们却可以高官厚禄,快活一生。每逢你的祭日,他们都不会想起你来。不如你招出来,让我去试试运气啊?
“他们人多势众的,我不可能一直这么走运,说不定,我这一去,就死在他们手上,你就报了仇了,不是么?”
“嗤~~”杨沅说着,左手抓起一把盐沫子往那堆烂肉上徐徐撒下去,
又拿起一块通红的烙铁,烙在了那堆烂肉上,跟做烧烤似的。
茅屋里,传出了沈鹤虚弱而崩溃的声音:“好!我说,我说,你愿意去死,那你就去,我说了,我说……”